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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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1号)和陕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09]3号)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1.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2.与我校有关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经济学(只限金融学二级学科)、生物学、机械工程、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等5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至25日;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6日至30日。

  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2009年6月6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2009年6月6日(星期六)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在200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四、报名程序

  1.请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详细查看有关规定,按照网报提示步骤认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登陆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下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须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现场报名(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4.现场报名时须带的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

 

                                             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