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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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开展校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1年9月8日学校转发《杨凌示范区开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后,校内报名教职工只有270余户(人),示范区报名人数也只有1100余户(人),根本达不到省政府要求保障覆盖面达到23%。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不漏一户地实施登记,根据示范区管委会2011年10月10日召开关于认真做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就重新开展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统计,全面掌握杨凌示范区现有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状况,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农村居民进城居住家庭的居住情况,为下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区住房保障档案信息、科学规划我区“十二五”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学校调查对象为校内全体职工和各单位(部门)聘用的各类务工人员。
  
  三、说明
  
  1、解决住房问题意向:按政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限价商品房。申报人可根据自己情况自主填报意向。

  2、示范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调查数据统一录入至“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四、要求
  
  1、符合条件人员以家庭为单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第一次调查已填写调查表的人员不再另行填报。

  2、调查表填报工作从通知之日起开始,2011年10月19日结束。

  3、各单位(部门)聘用的各类务工人员填写表格后需用工单位签署确认意见。

  4、据了解,西安市将在以后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分配时,优先保障纳入本次调查范围的家庭和人员;凡未参加本次调查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予保障。请校内各单位广泛宣传,争取让基本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参与报名。

  5、调查表统一交国资处房管科,办公地址:国际交流中心办公楼D502,联系电话:8708277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