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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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信访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是国务院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加强各单位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提高全体师生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意识,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根据国家信访局、教育部要求,特举办此次学习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可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召开座谈会、分析信访具体案例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处级、科级干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形成一个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宣传《条例》的良好舆论环境。

  2. 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以及信访分管领导、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必须参加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名单随试卷送各单位。活动结束,测试结果及测试参加人数将在电子政务上予以公布。

  3. 测试采取开卷形式,手写答题,答题时间为5月20日至25日,5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测试人员登记表和试卷送交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