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教师职业发展培训。包括新进教师岗前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及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开展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普通话测试等;教师教学业务的校内外进修提高以及教学新技能、新模式以及教学研究的能力与方法培训。
(二)开展骨干教师国(境)外教学能力培训、合作与交流。
(三)开展学校名师培育、评荐与教学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名师引领、示范、带动工作,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
(四)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等任务。
(五)负责学校教学审核评估与专业评估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开展专项教学评估工作及反馈。
(七)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八)开展教育改革前瞻性战略研究、教学评估与发展研究。
(九)设立年度教育教学研究专项,参与学校教改项目指南编写和立项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跟踪、指导以及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
(十)开展本科毕业生学习经历满意度调查、研究及报告撰写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