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4〕7号)要求,2024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供陕西省教育厅审查:
1.无犯罪记录证明(全部人员均需提交,办理流程见附件1);
2.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全部人员均需提交);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部分人员提交,名单见附件2);
4.普通话证书原件(部分人员提交,名单见附件2)。
上述材料2、3属于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材料于6月19日上午11:00前统一交至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办公室(北校区图书新馆114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联系人:杜秋慧 徐冬梅
联系电话:87080241 87080242
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