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每年11月启动下一年度教师单科进修计划
2.拟进修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3.各学院(部)将进修计划报至中心备案
4.教师进修前将《教师进修申请表》及《进修通知书》报至中心
5.进修结束后持进修总结及进修证书(进修成绩单)来中心办理财务报销审核手续
办理须知:
1.按照进修通知,满足进修条件的教师获得教研室及学院同意,提交《教师单科进修计划表》
2.列入进修计划的教师要在正式派出前填写完成《教师进修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并取得拟进修单位开具的《进修通知书》,报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后方可派出
3.进修人员一般学习不少于3门课程(主修1门,辅修2门)。
4.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交通费(往返一次)、住宿费、出差补助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5.进修人员在外不得私自改变进修计划,做好疫情个人防护,确保安全,顺利完成学习。
未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费用自理。
6.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认真总结相关课程的学习体会,在所在学院网站主页交流分享,须将学习总结和进修证书(或进修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交教学发展中心,并办理财务报销审核手续。